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复函

  • 发布于:2026-08-08 23:31:17
  • 来源:24直播网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贵单位呈报《关于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申请变更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发〔2004〕20号以及闽政办〔2007〕236号文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如下:一期: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标准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健身步道、儿童乐园、健身路径、国民体质测试亭、健身广场等活动场地,建设看台、照明设施、公厕、地下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二期: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台球馆、蹦床馆、智慧运动体育馆(健身操房、器械健身)、游泳池等智慧运动场馆,配套建设健身步道、地下车库、健身广场、绿地等。三期:连城县红色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红色文化演艺中心(影剧院)、红色旅游文创基地、非遗文化体验馆、休闲娱乐中心、连城客家美食城、文化广场等文旅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地下车库、人防空间、景观道路、旅游公厕、绿地等。其他按连发改审批〔2022〕12号保持不变。

  请项目业主以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推进项目工作。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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